院内各部门:
本年度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本着“平稳过渡、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决定委托四川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对学院高级职称进行评审。待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的方案明确后,学院将及时下发职称评审详细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现将前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现受聘于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和有关要求,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评聘规定》(内江职院[2010]47号)文件、《关于试行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内职院[2017]47号执行。
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0月11日—15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职称评审申请书》。
2、考核推荐(10月16日—18日)。 成立系部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组由系部主要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共同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名,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担任。部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年度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及申请人的水平、能力、素质和岗位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推荐。由考核推荐组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申报人员的申请书、科研成果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各部门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人事处。
3、部门审核(10月18日-20日)。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评聘规定》(内江职院[2010]47号)文件精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教育研究室对系部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评前公示(10月20日――30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在院内集中展示10个工作日,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积分量化(9月1日——10月20日)。根据学院《关于试行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内职院[2017]47号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积分量化,公示量化成绩。
6、学术代表作送审(9月27日-11月10日)。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将任现职以来两篇本人有代表性且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交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以匿名形式送专家鉴定。
请各部门通知今年拟评职称人员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并组织系部推荐,按时按质的完成今年职称评审的基础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要求
2、评审资料相关表格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11日